挂牌督办案数年无进展 挂牌督办不能只挂牌不督办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原文发布时间:2007-01-02 发布时间:2007-01-05
最近,国务院督查组、省政府检查组在检查我省一些县市环保工作时,发现有少数一两年前就被当地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企业违法排污案件,至今没有什么进展,企业仍在违法排污。老百姓戏称:挂牌督办,成了只挂牌、不督办。
近些年来,对大案要案、棘手矛盾,有关部门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挂牌督办的措施,以此显示解决问题的决心、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公正地看,挂牌督办大都落到了实处,有效地促进了大案要案的查处和老大难问题的解决,百姓拍手称快。但也有少数部门,比如上面提到的某些基层环保部门,搞挂牌督办,只不过是在玩形式主义的把戏。
形式主义的挂牌督办,危害甚深:首先,它直接损害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令“权威”打折扣;其次,它纵容了那些违法违规者,让他们误以为法规的约束是“软约束”,拿自己没办法,今后可以为所欲为。
分析只挂牌、不督办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与少数部门责任心不强、监管能力不足等内在因素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这些部门的挂牌督办,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有的部门,督办情况只限内部掌握,上级、群众都不知道,其进展情况、处理结果自然就没有人来监督;还有的部门,督办事项虽然向社会公布了,但不主动向社会通报进展情况,倘若上级有关部门疏于检查,最后就会不了了之。
可见,挂牌督办要真正地“硬”起来,必须从外部加强对挂牌督办的监督。不论是哪一个部门开展挂牌督办,都应把办结时限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案件的进展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上级部门也要加强检查,督促下级部门按时解决其督办的问题,凡因部门自身原因造成“无效督办”的,应给予适当惩罚,如公开曝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