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半污水处理厂成摆设 有的还成为企业违法排污的“保护伞”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毅 原文发布时间:2004-07-14 发布时间:2006-09-05
超过一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成了摆设。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在 “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汪纪戎说,根据这次行动的总体部署,环境监察系统对全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的已建成的532座污水处理厂中,有275座非正常运行,占51.7%。污水处理厂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
――运营缺乏有效约束机制,环境监管难到位。532座污水处理厂中,仅有52座实行了市场化运营,90%仍由政府包办。306座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雨污不分、生活和工业污水不分,使污水处理厂整体效率低下。532座污水处理厂年设计处理能力为145.6亿吨,而实际处理量为95.9亿吨,仅为设计处理能力的65.9%。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低,征收不到位。532座污水处理厂中,340座已征收污水处理费,但实际平均收费额仅为0.26元/吨污水,入不敷出。
――部分工业企业以已经缴纳污水处理费为由,超标、超总量排污。污水处理厂难以接纳处理这些污水,只能超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成为企业违法排污的“保护伞”、“避风港”。
――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有的乱倒污泥或简单填埋,存在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