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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真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文发布时间:2006-02-17  发布时间:2006-11-29




“环保风暴”并不只是简单的重估4500亿化工项目,而是对过去经济增长方式的评估与调整。

记者 杨磊 北京报道

  “你确定名单上有我们?”2月7日上午,东北一家石化企业的董事长接到记者电话后反问。消息得到确认后,电话那端一阵猛烈的咳嗽声传来,随后电话被挂断。
  几个小时前,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三号新闻通稿刚刚走完它的审批过程,高挂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官方网站之上,随即迅速被各大门户和新闻网站引为头条。
  从2月5日开始,这份新闻稿在环保总局的办公楼中不停流转,从该局环境评价司、污染控制司到环境监察局,最后于2月6日下午到达该局局长周生贤的手中。
  在这份文件中,环保总局对外宣布,从即日起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对11家布设在江河周边的环境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投资约4500亿元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似乎巧合的是,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同样是一份编号为第三号的新闻通稿引发了轩然大波。当时,在国家环保总局大会议室内,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外宣布,依法叫停30家违规在建电厂项目———“环保风暴”一词从那时开始登台。
  一年之后,这一次,国家环保总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只是将通稿悄然放在网站首页。但这丝毫没有影响该局高层对之的定义,“强大的杀伤力、目标的准确性和执法对象及地域的全面覆盖”。
  外界确信,这一次的“风暴”,将会重估4500亿元化工石化产业投资所产生的环境风险问题,进而影响上述产业的长远布局。  
  风暴再起
  很少有人知道,2月6日,潘岳的工作时间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7日的凌晨3点。
  新闻稿已经在他手中,他有不到5个小时的时间来享受“爆炸前的平静”。
  在获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中,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大朝山水电站等6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此外,该局还决定对布设在江河岸边的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分别对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
  据潘岳确认,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继2005年初集体叫停电厂后,环保总局最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的范围之大、幅度之广,足以让外界瞠目。但在环保总局内部,他们并不愿意将之定义为一场突然的执法行动。
  相关迹象从1月20日就已经显现:这天,陕西玉林集团神木东海煤炭运销公司收到了一个坏消息———该公司向环保总局申报的2.4兆吨/年选煤厂及2×50兆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到了该局的正式回应———暂缓审批。
  环保总局说,这个项目取水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取水来源保证尚不明确,不符合北方缺水地区电站项目取水的有关要求。
  1月23日,蒙西发电厂2×300兆瓦机组工程影响报告书暂缓审批;1月24日,山西平朔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内蒙古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热电厂一期2×300兆瓦空冷机组)、大唐宝鸡热电厂工程环境、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被暂缓审批。
  环境评价司的官员说,在1月份最后的一周内,已经有至少7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被暂缓审批。
  根据该局公开的理由,这些化工类项目大多具备一个特征———位于江河湖海沿岸或者人口集中居住区域附近。
  潘岳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与环保总局党组的最新决定,环保总局已启动了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化工石化行业存在较明显的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隐患。
  这直接导致了另外一个决定的出台:在同一份稿件中,环保总局称,对127个分布在全国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投资约4500亿元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27家企业风险排查
  “我都要忙飞了”,这是环保总局宣教办的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后一个小时内的回忆,NGO组织、媒体甚至是普通民众的电话蜂拥而来。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得到的反馈与去年有所不同。“去年民众关心的是被查电厂是否将就此无法上马,这次民众更关心的是这127家企业的风险隐患,而不是被督办和查处的21个项目。”民众已经开始从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发言转变为更加关注整体性和产业布局性隐患问题。
  这恰好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的基本判断。
  根据本报掌握的信息,查找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是此次127家重点石油化工项目的工作重点,排查范围是自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已批复的拟建、在建和建成投产的化工石化类项目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
  环保总局说,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其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87个,占68.5%;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60个,占总数的42.7%;布设于生活(产)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栖息地的37个,占29.1%。
  详细信息显示,在127家企业中,由国家环保总局对该局审批的建在环境敏感区域及其附近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此类项目共有20家;由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对国家环保总局委托排查的建设项目及本单位已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并组织和督促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此类项目共有107家。
  名单显示,在总局重点排查项目中,中国石油兰州化学工业公司7万吨/年苯胺生产装置、中国石油四川80万吨/年乙烯工程名列其中,而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年产60万吨对二甲苯芳烃联合装置和25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PTA及配套项目、上海中石化高桥三井化学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酚A(BPA)同样被列入排查名单中。
  而在由省级环保厅局代为排查的107家企业中,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长辛店油库改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3万吨/年甲乙酮装置等20个项目在列。
  记者掌握的内容显示,此次环境排查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风险及防范专章和落实情况检查;建设项目选址环境敏感性排查;建设项目所用原材料及其产品危险性、毒性排查;建设项目环境事故、危险物质进入环境途径等危险源排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削减措施、伴生事故消除措施排查等五项内容将是重点检查目标。
  按照要求,2006年3月30日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企业完成自查和排查工作,2006年4月20日前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将排查结果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来自燕山石化和扬子石化高管方面的反馈信息说,针对127家重点项目的普查,是环保总局升格以来最大规模的风险排查举动。
  但相对于中国的石化化工企业数目而言,这127家只是一个很小的数目。2005年底,国家环保总局曾经化工企业进行过一次拉网式排查,结果表明,我国现有化工企业2.1万多家,其中沿长江、黄河分布的就占50%以上。
  曾经参与此次调查的一位环保总局官员说,此次排查发现化工企业存在多种问题,其中最集中的是:选址不合适;没有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明显存在着安全隐患,检查出具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就有100多家。
  也就是在年后,中国社科院公布的2005年中国工业发展报告显示,从1998年以来,我国重化工相关产业以年均18.5%的速度增长。  
  影响地方经济决策
  潘岳说,“希望这次行动能达到两个效果:一是对分布在江河水域的化工石化行业进行整顿,并借此契机从化工石化行业开始全力推行规划环评,应对我国今后布局性、结构性的环境风险”。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曾派出十路调查组分赴各地,对化工产业布局进行调查。信息反馈说,在环保总局直接抽查的78家化工石化企业中,有30家规划布局不合理;甚至一些高污染、高危险的建设项目布设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江河湖海沿岸的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而该局消息说,2005年下半年,化工石化行业的大规模污染现象有陆续增加趋势,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今年2月1日的两个半月时间,国家环保总局已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共有7件,全部与化工石化行业污染水源有关,包括河南巩义二电厂柴油泄漏污染黄河等事件。
  潘岳说,反思这些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
  在与此同时,沿水源分布的化工企业有正在持续增加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沿海地区,在建和拟建的千万吨级炼油项目达15个,百万吨级乙烯项目7个。环保总局2005年受理了48个石化、化工项目的环境审批,其中11个是大型炼油、乙烯项目。
  更重要的是,由于大型石化项目落地之后会极大地刺激本地区GDP的增长,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虑,不遗余力地推动重化工业的发展,各地尤其是沿海省区都全力以赴地争取项目,使省与省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出现围绕项目展开的激烈竞争———重化工业产业关联度高,延伸的产业链条长,能够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对GDP和税收的贡献最大。
  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环保总局的一个机会———或者,这是一个杀手锏,学者评论说。
  从2004年底强势启动环评工作到2005年的环保风暴,国家环保总局一直在强力推行的各项环保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进展没有达到预期———从绿色GDP试点到区域战略环评———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在部委和地方利益博弈中,环保总局并不处于上风。
  有学者认为,环保总局一直受困于无法对地方政府产生明确约束———这也是该局推行官员政绩考核与环保成效挂钩的根源———但因为缺少明确的衡量标准,这项工作虽然已经展开试点,但在短期内无法发挥更大的力量。
  而对石化化工行业的综合治理有助于环保总局强力介入地方经济运行———“环保总局知道这些项目动辄百亿甚至千亿,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甚大,那么,环保总局动用法律赋予的明确权力,对这些项目施加影响,将是一条可行的让地方重视环保工作的路径”。
  事实上,环保总局正在这么做。最初的行动来自对焦作项目的查处———该市一度被全面暂缓审批所有新上项目———接着,就是此次对石化化工企业的全面风险排查。
  “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布局合理的,当然应该放行,认为不合理的,坚决不放行。当然,由于事关地方的GDP,事关税收,事关政绩,毫无疑问,我们的工作将会遇到很大阻力,但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形势,我们别无选择。”潘岳说,“原则上说,对选址敏感的特大企业,一律暂缓审批;对已经审批过的选址敏感企业,要重新进行风险排查”。
  “地方需要GDP增长,那么环保总局就在这个环节上下功夫”,学术界认为,这最终造成了一种可能:环境评价的关口正在大幅度前移,并有可能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决策。
  而这项工作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2月7日下午,本报10余路奔赴现场的记者集中反馈,地方上已经对此次治理行动做出明确反应。而一位记者在采访现场甚至听到银行致电被查处企业,咨询相关事宜。


  潘岳:我们别无选择 我们拒绝弹性 

  记者 杨磊 北京报道

  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有效工具。目前,这一制度已经逐步进入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程序之中,上海市与河北省已经开始了先期试验。
    
  潘岳曾经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以至于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某场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专门提问,“为什么潘岳没有来?”
  在2005年的中国政界,潘岳是毫无疑问的明星。从年初的环保风暴到年中的圆明园事件,他以及身后的环保团队,正在努力将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效力发挥到最大。
  他的声音令人想念———这是一家媒体年终特刊中的评价。2006年春节过后,他的声音再次响起。
  2月6日,潘岳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而就在2月7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公布,将对涉及4500亿元投资的化工石化产业环境风险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行动的两个目标
  《21世纪》:就我们所知,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继2005年年初叫停30余家环保违规电厂之后,最大规模的一次环境综合治理举动。环保总局此次行动的出发点是什么?预计将要达到什么效果?
  潘岳:这次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迅速遏制环境安全事件多发的势头。自去年11月13日发生松花江污染事件以来,广东北江、湖南湘江等江河水域接连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对公众健康、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甚至外交局势造成重大影响。这些事故已不仅仅是个别企业的过失问题,而是涉及到产业布局是否合理、产业结构是否平衡的大问题,特别对江河水域的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而言,更是如此。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后,我们启动了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布局性、结构性的环境隐患。在我们直接抽查的78家大型化工石化企业里,就有30家的规划布局不合理;甚至有一些高污染、高危险的建设项目居然布设在人口稠密居住区、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饮用水源地上游,一旦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后果将难以想象。
  我们希望这次行动能达到两个效果:一是对分布在江河水域的化工石化行业进行整顿,其中挂牌督办11家有不良记录的大型化工企业,排查127家分布在环境敏感区的重点化工石化企业,并把相关信息全部公开,以便公众和媒体帮助我们监管。二是借此契机从化工石化行业开始全力推行规划环评,应对我国今后布局性、结构性的环境风险。
  
  环评是个有效的工具
  《21世纪》:这次行动选择的是石化项目,在时机选择上,与去年极为相似。这是否意味着,在“十一五”规划即将运行的前提下,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对影响中国环境的重点产业有了全盘治理计划?这是否说明,环保总局的环境执法尤其是环境评价制度正在持续深入,并逐渐拓展至影响国民经济的产业范畴?
  潘岳: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的通知》,环保总局将对钢铁、火电、石化、化工、电解铝、焦炭、水泥等产业实行严格的审批。
  今后这些行业在环境、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将更加严格。不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将依法停止建设,对拒不执行的,将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尤其是规划环评制度,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与地区界限,解决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整合各部门相关政策,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变过度开发为适度开发,变无序开发为有序开发。
  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有效工具。目前,这一制度已经逐步进入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程序之中,上海市与河北省已经开始了先期试验。今后,我国将依法在土地开发、流域、区域和海域三个不同区域以及工业、农业、能源、城市建设、交通和林业等十个专项规划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的规划环评,其中以5年短期规划和10年长期规划为主。
  《21世纪》: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已经陆续对一些化工项目暂缓审批,这是否是这次行动的配套举措?对此类项目的暂缓审批将持续到什么时间?这是否意味着今后此类工程的审批难度将会加大?
  潘岳:前段时间我局暂缓审批了一批化工、石化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是为了深刻总结松花江污染事件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相关措施,从源头防范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今后,凡是在江河湖海沿岸,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附近区域;人口集中居住区域附近建设的化工类项目,都必须符合行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同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按我局要求,编制环境风险专章,并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等,只有满足以上要求,才可以受理和审批此类项目。原则上,对选址敏感的特大企业,一律暂缓审批;对已审批过的选址敏感企业,要重新进行风险排查。过些日子,我们还将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调查,然后据此做出处理决定。
  
  拒绝“弹性执法”
  《21世纪》:跟去年环保风暴有所不同的是,此次查处大多采取了限期整改的举措,而去年是“立即叫停”,您认为这两个不同的举动分别代表了什么样的执法趋势,民众担心的弹性执法情况会否出现?
  潘岳:这两种执法的不同举动主要是针对建设项目不同阶段违法行为的执法依据不同,不代表任何执法趋势问题。
  去年的“立即叫停”是针对未经环评审批就开工建设的新上建设项目,根据《环评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今年“限期整改”的项目是针对已建成的建设项目,它们未执行环保设施、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或是未按规定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根据《环评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次我局查处的10个项目不会有“弹性执法”情况,对这10个项目的查处都对社会全过程公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一查到底。
  
  全力推动规划环评
  《21世纪》:您在多个场合强调,最近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反映出我们产业布局不合理和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性问题。但众所周知,这些产业的布局形成是历史性问题,涉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国家环保总局将动用何种举措进行干预?
  潘岳:正如你所说的,产业布局涉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但是我们更要看到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看到发展的趋势。就一些行业的重大项目布局而言,从某个地区或部门现阶段的立场来看是合理的,但也许从全局来看,从长远来看,就是不合理的。这就有一个孰轻孰重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坚决维护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
  当然,由于事关地方的GDP、事关税收、事关政绩,毫无疑问将会遇到很大阻力,但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形势,我们别无选择。
  你还问到历史上形成的布局问题,对此,我们只能要求那些已建成的企业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如果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只有要求它搬迁,或者停产。
  其实,《环评法》刚出台两年,相比历史上形成的布局,我们现在更应该关注新的布局,现在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是以前根本无法想象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新的产业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将成倍增长。举例来说,现在许多地方新建、改扩建的钢铁、炼油、乙烯这些重化工项目,同几年前相比,其规模都翻了几番,它对环境的影响甚至产生了质的变化。所以必须高度重视这些新的产业布局可能导致的环境问题。
  同产业布局联系最密切的是由各级政府制定的产业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是通过规划来引导产业布局。
  因此,要想从源头上解决布局导致的环境问题,必须从规划入手,这就要求规划环评充分发挥作用,以促进产业发展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经济结构优化,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资源和生态条件相匹配。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全力推动规划环评,使环境保护真正参与到综合决策中去。
  《21世纪》:此次查处的项目大多是影响一个地方整体经济运行的“地方明星工程”,在执法过程中,国家环保总局将如何兼顾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个要素?如果遇到冲突,将如何取舍?
  潘岳:最近一些地方确实计划建设一批投资总额较大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地方明星工程”,环保总局将坚决贯彻中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促进区域的合理布局,根据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容量,以及区域环境规划的总体要求严格把关,对于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于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引导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严格限制污染企业上马
  《21世纪》: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对河南焦作的违规项目进行查处时,曾经采取了全面暂缓审批该市新建项目的举措,如果此次遇到地方反弹,环保总局是否会采取类似措施?
  潘岳:对于没有环境容量,或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地区今后还会维持禁止审批、限制审批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新建项目。对违反审批规定,越权审批的地方,环保总局将坚决予以制止。对于一些重污染地区,环保总局正在研究制定一系列严厉措施,包括禁止该地区重污染、高耗能项目的上马;严格限制该地区新建项目审批;充分运用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取缔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违法违规的重污染企业;鼓励该地区产业结构合理、环保条件好的企业优先发展,通过新建项目“以新带老”加强老污染源的治理,促进重污染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减轻环境污染。
  《21世纪》:我们注意到,此次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对影响环境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了查处。这些项目是拉动地方GDP和改善投资的重要手段,可以预见这些项目的被查处肯定会引起地方上的强烈反弹。环保总局对此是否做好了应对准备?如何平衡环保执法和地方利益之间的关系?
  潘岳: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大力发展,截止2004年底已达3.4万公里,按照《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东部加密、中部成网、西部连通”的布局思路,2010年总规模约达到8.5万公里,形成“首都连接省会,省会彼此相通,连接主要地市,覆盖重要县市”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高速公路的建设会极大地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高速公路的建设对生态影响较大,如大量占用土地资源、侵占自然保护区、加重水土流失等。为保护生态环境,我们正在积极研究确立高速公路生态保护政策,设立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建立生态系统补偿标准和生态恢复标准,制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许可比率及复耕率等政策措施。
  去年查处的丹东至拉萨国道主干线磴口至巴拉贡段公路(含磴口黄河大桥)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属于程序违法项目。2005年2月,我局对该项目提出限期整改,建设单位于2005年7月底前落实了各项环保整改措施,2005年第三季度我局已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这说明,只要双方顾全大局、密切合作、依法行事,就能在最短时间内把问题解决好。
  
达成环保共识 改变增长方式 

  达成环保共识 改变增长方式
  问题的症结或许并不在于环保部门是否垂直管理,而在于如何改变地方政府的驱动力,从根本上促使整个国家行政机器达成环保共识。
    
  环境事故“严冬”能否如环保总局所言,“提前催动环境监管的春天”?
  去年此时,国家环保总局叫停30座违规在建电站、降温过热电力行业所形成的风暴,被普遍解读为环保因素被引入宏观调控,环保部门意图扩权。而日前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之后不到两个月的再一次环保风暴:环保总局从当前地方政府“十一五”规划产业发展布局中大热的化工石化行业入手,排查环境风险,挂牌督办问题企业,则是试图以环保治理手段来反思和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这表明环保总局再次选择了站在中国经济的最敏感处发出自己的声音。
  不少评论将环保风暴视为环保总局“部门扩权冲动的标志性动作”,而风暴也将很快烟消云散。这种狭隘的解释逻辑应当被摒弃,目前更重要的问题是,在考量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环保总局如何超脱部门利益,重新定位自身所肩负的使命和职责,以及采用怎样的谋略,打破20多年GDP指挥棒主导下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形成的涉及公众、国家、地方、部门和行业的不合理的利益结构。
  2003年以来,政府“科学发展观”、“循环经济”和“和谐社会”等新执政理念的出台,表明了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普遍诉求。环保总局适时地感受到了这点,屡次表示要将部门的职能从专业技术层面转变成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控手段层面。进而,2006年作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被新任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认定为环保部门的最关键一年。
  处理复杂的局面,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更需要扎实、可靠和具体可行的治理手段,尤其是包括各种法律和评价指标体系在内的技术性手段,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性化力量,将在中国逐步完善的法治环境中,打开单凭部门行政力量所不能及的利益坚硬区域。
  环境管理通常包括行政规制和经济调节两种手段。就环保部门来说,绿色GDP考核指标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法)是目前两种最主要的行政规制武器。此次风暴指向的化工产业的发展布局问题,与去年8月以来环保总局力推“要进入宏观经济决策程序”的区域战略环评密切相关:通过大幅度前移环境评价的关口,打破行业垄断和行政区划,这一行动可能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决策,给地方更大的约束。
  不过,在产业布局源头的环境监控,以具体的环保治理技术手段介入经济转型的关键领域,无疑是环保总局争夺发言权所选择的一条必要的但注定艰难的棋路。接下来,环保部门面对化工等行业巨头以及地方政府等诸多利益关联方时,一方面需要增强谈判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的紧密合作。然而这种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中实践多年的部门间和层级间协调机制,正是目前我们国家环保实践所缺乏的。
  虽然,加强行政监管、对下辖地方环保机构实施垂直管理、通过控制人事任命权和财权规避地方钳制,以此来保证具体政策和法律在地方的有效实施———历来被视为必要手段。但问题的症结或许并不在于环保部门是否垂直管理,而在于如何改变地方政府的驱动力,从根本上促使整个国家行政机器达成环保共识。因为环保问题再大的公众性也无法否认其根本上的实际地方基层承担性。不过,在目前地方政府官员以GDP指标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仍未发生根本变化、绿色GDP考核仍处于试点、国家统计局表示尚未找到统计公式的情况下,一味强调环保部门垂直管理和扩权,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的不合作,最终更不利于环境的有效治理和监控。
  所以,目前环保总局需通过各种治理手段夯实力量,除了绿色GDP和环评法之外,还有大量的空间可以作为。正如环评法的实施一样,需从单纯环境保护立法走向环境经济立法。纵观各国环境管理体制的发展,大都经历了一个从强化行政规制到加强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的过程(比如:进一步推进包括排污权交易等在内的经济调节手段的完善)。
  一个依靠法治搭建的环保治理平台,在今后各方利益调节中将发挥更为巨大的作用。此外,环保部门还需联合媒体、学者、人大、政协、NGO、民众等同盟军。此次环保总局表示,将把127家化工石化企业的排查信息、11家挂牌督办企业的处理结果全部向公众公开,并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管理办法,无疑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问题企业不是一下子建起来的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耀:
  
  记者 孙雷 北京报道

  《21世纪》:此次新的“环保风暴”一个突出特点是,其查处目标,更多集中指向了化工石化类项目和企业。你怎样看待环保总局的这一举措?
  陈:这一举措非常必要也很有意义。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伴随重化工业的发展而日益突出的环境安全隐患、事故,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虽然环保部门一直存在,但是对一些部门、排污企业、污染主体,一方面没有很好地尽到应有的监管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履行职责也确实力不从心。以松花江水域污染为代表,相继发生的一系列重大环境事件,使得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已经开始有更强的责任意识,也确实开始下决心、下大力气认真履行它的环境保护的责任。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开始进入新一轮重化工业的高速发展期。对此,国外有很多议论,有些甚至指出,中国的重化工业已经发展到让环境安全难以支撑的阶段。
  事实上,我们确实也需要对这些重化工业发展所可能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我到过一些地方调研,大江大河流域区,大城市区近些年重化工业发展非常快、很密集,这些情况如果不能及时检查,发生大的环境安全事故的概率会很大。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科技的进步,我们完全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很多重大环境事件的发生,将这方面的事故扼杀在摇篮中,避免走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道路。
  《21世纪》:近期发生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是否主要是由于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造成的?为什么?
  陈:新的产业结构不平衡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在这一轮重化工业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地方不管是否有资源、技术、区位条件,都在争上大项目,都在向重型化发展,导致一些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展过快,导致环境污染安全问题比较集中出现。
  至于产业布局方面,这次环保总局抽查的化工石化类企业中,有近一半规划布局不合理,这个数字是比较惊人的。但这些问题企业不是一下子建立起来的。开始的时候很可能是没有问题,随着规模扩大,企业集聚越来越多,问题逐渐出现,也是一个累积的过程。
  同时,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一部分确实与产业布局的不合理有关。比如,一些污染性企业过于密集,排放过于集中。同时,布局过于集中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特别是大城市,比如长三角、珠三角大城市区。
  另外还有一些更细的微观布局不合理之处。产业布局、企业选址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比如重化工企业不能在城市的上风向,不能在饮用水水源的上游。但是现在随着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些原则有些却有意无意地被忽视了。
  《21世纪》:在当前情况下,围绕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包括环保部门,各自应该如何确定自己的角色定位呢?
  陈:我们应该按照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行为、政府行为来把各自的定位界定清楚。
  企业主要是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对环境治理是没有积极性的不会主动去把投入放在环境保护方面,这是环境管理方面制度设计的一个前提。企业要有其社会责任,但总体来讲,企业最主要是关注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发展经济应该由企业主体来完成,而地方政府,则不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去发展经济上,而应该主要发挥市场监管、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四大职能。
  目前的状况是,环境部门的职能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一定程度上是冲突的,地方政府就很可能以牺牲环境来搞发展。因此,体制上不变更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环保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环保部门垂直监管是有利的,在现阶段是现实可行的。

河北邢钢:贾村的爱与恨

记者 王凤君 河北邢台报道

建厂之初,邢钢买下了贾村的全部土地,拿下地后,邢钢每年可以给贾村村民40万补偿,而且答应所占地人员可安排进厂工作。同时贾村有一片低洼地,邢钢把大量废渣拉过来,村民靠捡废渣里的铁等,每年可卖出100万多元。
  
  新年伊始,邢钢就破纪录地创造了其成立以来的多项第一:首次以反面典型走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首次被国家环保总局点名、成为11家“问题严重”实施挂牌督办的企业之一;首次受到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总局联合调查小组的调查……
  对于一个一直以来披挂着各种荣耀,又是河北省100强中排名17位的市内头号钢铁企业邢钢来说这是一个难堪的新年开端。
  “我都不知该如何形容我的心情。”邢钢宣传部部长多俊桐见到记者时,表情既焦虑又沉重。
  缘起“烟锁贾村”
  一切都来源于两个字“污染”。
  就在去年12月24日之前,邢钢大院里还风平浪静,但是这一天之后,一切都变了,因为这一天,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烟锁贾村》为题,报道了邢钢排放的粉尘和污水已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报道称,在距离邢台钢铁厂距离不到100米远的村,无论白天黑夜居民都能看到各色的烟尘不断从钢铁厂飘出,整个村子笼罩在一片灰蒙蒙之中,机器的轰鸣声也让村子失去了应有的宁静。
  这使贾村产生一个独特的景观———很多房子的屋顶上都搭了一个塑料大棚。原来,为了减少来自邢台钢铁厂排放的烟尘,当地许多农户家只能采用这样一种无奈的办法。”
  不仅如此,“在一个污水排放口,一股股黑水被排到工厂周围,渗入地下。”
  报道称,贾村原来是个有名的小康村,不少村民都靠种植果树起家,如今,由于粉尘和工业废水污染,不仅村民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还造成粮食减产、果树干枯。同时,一些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损害,很多村民患上了肺病。
  《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后不久,国家环保总局、河北省政府、省环保局立即做出具体指示,要求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派出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河北省环保局也责令邢钢立即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给予20万元经济处罚。
  “根据我们的监测,从2000年开始邢钢的环保一直是达标的。”邢台市环保局污控科科长徐怀亮告记者。
  之所以周边村民反映还有很大污染,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钢铁工业自身特性决定的,“达标是基本条件,但达标了不等于不排放废气物了”。徐怀亮说,像邢钢这样300万吨规模的企业,即使环保达标,每年仍会产生约7000吨二氧化硫,4000吨烟粉尘。
  邢钢承认管理漏洞
  邢钢副总经理张永藏坦言,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后,邢钢非常重视,于当晚就召开了公司领导班子紧急会议,对报道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
  他承认,从报道所涉及的问题看,公司的环保治理工作的确还存在着死角和漏洞,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河北省环保局一份调查资料显示,邢钢炼钢分厂冒红烟的问题主要是炼钢厂转炉除尘风机检修不及时,叶轮喷水冲洗效果差,导致除尘风机振动突然加大,不能正常运转;炼钢转炉烟气除尘系统清理不及时,导致炼钢厂厂房顶部发生冒红烟现象。而黑水排放问题,为邢钢内部个别职工与企业外部人员相互勾结,擅自停用泥浆泵及加大冲洗煤气柜湿式电除尘水量,致使黑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以获得含铁泥浆,谋取经济利益,造成大气、污水超标排放。
  目前,邢钢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除此之外,在国家环保局下发整改令后,邢钢对炼钢除尘风机、除尘溢水口管道和焦炉地面除尘站进行了更新改造。
  徐怀亮也表示,今后邢台市环保局将加大对邢钢的监测监督力度,“水检将由原来的每年二次增加至四次,大气检测由原来的每年一次增加为二次。”
  邢钢与贾村的纠葛
  邢钢污染问题在央视播出一个月后,2月8日,记者专程驱车来到邢钢厂区,厂内的烟囱已经没有一个冒黄烟,排水口也不见有黑水流出。
  而在贾村采访时,部分村民也向记者反映情况“现在好多了”。不过贾村村支书董修海则表示,尽管没有黄烟了,但“噪音还是很大,粉尘仍然有”。
  在靠近路边的一个村民家,记者看到,他们房前两边的墙上仍然架着防尘的塑料大棚。“一天下来扫下一层灰尘。”男主人说。
  记者注意到贾村所在的位置正好挨着邢钢炼钢厂,几乎是紧密地包围着邢钢。居民住所离炼钢厂如此之近,在国内其它钢厂几乎很难见到。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邢钢环保完全达标,附近村民仍难以摆脱污染之苦。
  在距邢钢稍远一点的村子,路面并没有灰黑色的粉尘,而在邢钢与贾村之间的路面上则铺着厚厚一层这样的粉尘,一旦有车驶过,就会扬起满天尘土。在稍远村子也听不到炼钢噪声,而在贾村村民家的院子里噪声则十分刺耳。
  徐怀亮认为,邢钢与贾村的关系事实上也反应了邢台市整个工业布局规划不合理的问题,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既不能让贾村搬走,也无法让邢钢搬走。
  据张永藏介绍,邢钢是1958年建厂的,那个时候人们还很少考虑到布局规划的问题“只想到大炼钢铁了”。
  董修海介绍,当时这里还是一片郊区,邢钢买下了贾村的全部土地,而贾村之所以愿意让邢钢进来也是出于一种利益上的考虑。拿下地后,邢钢每年可以给村民40万补偿,而且答应所占地人员可安排进厂工作。至今,贾村有劳动能力的人2000人,其1/4还在邢钢上班。同时贾村有一片低洼地,邢钢把大量废渣拉过来,村民靠捡废渣里的铁等,每年可卖出100万多元。
  “当时也有污染,比现在还严重,但是因为村民得到大量好处所以也就忽略了。”董修海说,直到2000年,邢钢改善设备能自己处理废物了,就开始把废渣在厂内处理,人们得不到好处矛盾也就激化了。


 山西阳光焦化:后“河津模式”困局 

  记者 谢丁 山西河津报道

  山西铝厂和阳光焦化集团,都是河津市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后者,连续多年都是当地民营企业缴税第一名。
  “河津模式”虽然不再,但代替它的,是迅速上马的百万吨级大项目。而现在,这种发展模式也在经受市场的拷问。
  
  2月7日下午,山西阳光焦化集团副总宋晋太在办公室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某银行行长打来的,他急于想知道一个不利消息的破坏程度,并表达了来自银行的关注。
  几个小时之前,阳光焦化集团因违反《环评法》“三同时”制度,上了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黑名单。
  此时,办公室之外,阳光焦化三个厂的上空,浓烟滚得正旺。一位村民骑着摩托车穿过,说这是近日来最好的天气。  
  阳光焦化的“委屈”
  当宋晋太正在电话里忙于向银行解释时,一旁的秘书已经急着打开了电脑。在此之前,他们没有得到关于此次黑名单的任何消息。“很意外,同时感到非常委屈。”宋晋太转过头来,笑容已僵化。
  事情来得太突然。
  当日下午,阳光集团已经接到好几个类似的电话。“河津市政府很快就打来了电话,焦急地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而此时,河津市环保局局长闫吉河正忙于出席市里的环保会议。不过,他早有心理准备,只是没想到情况这么严重———次日,环保总局以及省环保局相关人士将前往阳光焦化厂展开大型检查。
  国家环保总局此次公布的违法项目是阳光焦化年产100万吨的机焦技改项目———这尤其让宋晋太感到不可思议。
  被点名项目于2002年底开工建设,是河津市乃至山西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但由于未经环评审批,环保总局曾于2003年发出责令停止建设的通知。
  随后,阳光集团补办了环评手续,并于2004年4月得到环保总局的批复。当年11月,该项目投入试生产。一切似乎都已经步入正常的轨道。
  直到2005年8月,阳光焦化就该项目环保设施向环保总局提出竣工验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数据表明,所有的监测数据都合乎标准,只有其中两个环保设备———密闭储焦仓项目和脱硫工段尾气洗气塔———不符合环评要求。
  “如果焦仓密闭不严,一旦吹起大风,焦炭烟尘将被掀起刮向人群。”一位当地工人说。但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环境———烟尘和满是硫磺味道的空气。他正准备辞职搬到外地。
  侯家庄就在阳光焦化厂的东边。如今,它的周围还有亚洲最大的铝厂———山西铝厂以及河津市发电厂。“在侯家庄,一辈子不可能穿白色的衣服。”52岁的张芳说,刚洗完的衣服挂出去不到半日,就会变成黑的。更严重的是,这里的小孩特别容易患感冒甚至肺炎。
  宋晋太对此无可奈何,他能做的就是让厂里的环保设备达到国家标准。为此,2005年11月,他再上北京,向环保总局保证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前述两项不合格设备将准时竣工达标。
  这个时间得到了环保总局的首肯。事实上,这也是此次环保总局在黑名单中对阳光焦化所要求的“限期”。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拖延焦化厂生产的脚步。直到2月7日,年产100万吨和140万吨的焦炉都还在正常运转,而后者和前者共用一套环保设备。 
 

  污染以外的难题

  治理环境污染向来是河津市的难题。但对于大多数当地人来说,还有更多的诱惑在考验他们。
  2002年底开始,随着国际国内钢铁市场的复苏火爆,焦炭市场也出现了价格一路飙升的走势。阳光集团年产100万吨项目也正是在此刻上马开工———他们来不及等待环评报告的批复。
  “事后想起来,我们那时过于心急,忙于抢夺市场。”宋晋太回忆说,项目建设的速度远远超过环评报告审批的速度。
  不过,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潜伏在该项目之下。早在1995年,阳光焦化集团就和相邻的山西铝厂达成协议,铝厂氧化铝的所有生产用气,都由焦化厂所产生的煤气供给。
  这个协议得到了河津市环保局和河津市政府的大力提倡,是市政府综合治理全市煤气污染的手段之一。“但是,没想到这个协议,却成为焦化厂违法开工建设的主要原因。”环保局副局长阮俊珠说。
  宋晋太事后承认,尽管抢夺市场是违反环评法的缘由之一,但与铝厂的煤气协议才是促使我们开工建设的关键因素。
  事实上,山西铝厂和阳光焦化集团,都是河津市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后者,连续多年都是当地民营企业缴税第一名。2005年,阳光焦化共缴纳2.7亿元税金,并解决3500多人的就业。
  “一旦它(阳光焦化)有半点闪失,河津市政府的损失不可预计。”一位当地焦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说。
  而河津市环保局的苦恼是,像阳光焦化这样的大企业,根本轮不到他们审批。“况且在山西,阳光已经算焦化行业里环保做得非常不错的,而且它每年给河津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阮俊珠说。
  即使身处环境污染最前锋的老百姓也有自己的权衡逻辑。“如果没有焦化厂和铝厂,我们吃什么?”侯家庄一位村民说。事实上,侯家庄的原村民如今已搬进了对面的小楼。残破的村庄现在居住的大多数是前来务工的外地人。
  后“河津模式”困局
  出租车穿梭在河津市郊区,司机沿路指着车窗外一块又一块荒地,那些都曾是小焦化企业,“那几年,他们的确是赚够了!”
  2004年一场全省范围内的焦化行业清理整顿,关闭了大多数小焦化企业。河津市环保局统计,全市共有44座小机焦炉关停。
  随之而来,是外界对“河津模式”的猛烈批评。
  所谓“河津模式”,就是当地政府利用煤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焦化产业,经济高速增长,并一跃成为山西省最富裕的县级市。2004年,河津市政府宣称,他们已完成“两年当首富、三年进百强、四年财政收入翻三番”的目标。
  但这被外界认为是“以环境污染的沉重代价”换取的。
  随即,河津市政府开始清理整顿市场,“河津模式”逐步淡出。河津市的整治思路是,实施“关小上大”政策,关停小机焦炉,腾出环境空间,集中发展大型现代化机焦炉。河津市第一焦化企业阳光集团自然身先士卒,推掉年产20万吨的小焦炉,新建年产100万吨和140万吨的大型焦炉。
  然而,2005年中,焦炭市场已经显露出滑坡的趋势。这个时候,阳光焦化集团年产140万吨的项目才刚刚投产———产品不停地积压,价格还在不停地跌。
  “因为与铝厂的协议,我们硬着头皮也要上。”宋晋太说。
  但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却密切关注着这个企业。这是一个河津市环保局和市政府都无法左右的事实,他们唯一希望的就是企业平安无事地通过环评。
  “我们也想平安,但投入环境设施的成本太高,市场现在又不好,真叫人为难。”一位当地焦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说。
  “河津模式”虽然不再,但代替它的,是迅速上马的百万吨级大项目。而现在,这种发展模式也在经受市场的拷问。
  对于阳光焦化来说,环保总局的黑名单还只是一个开始。银行的电话之后,宋晋太还要面对更多来自客户或者市场的诘问。  
  
  11家挂牌督办企业名单:
  1 甘肃省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2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铜冶炼厂
  3 山东济南裕兴化工总厂
  4 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 江西省赣州钴钨有限公司(简称801厂)
  6 辽宁省丹东市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
  7 广东省广州市昊天化学集团公司
  8 河北省邢台市刑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9 青海湟中县鑫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 安徽省铜陵市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晋城370万吨化肥的水债 

  记者 蒋明倬 山西晋城报道
  
  山西省政府和晋城市政府的规划中,都力主发展煤化工产业,然而,化工污水很难处理,即使做到达标排放,370万吨化肥耗水所形成的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轻视。
  
  2月5日,山西晋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拴炉接到了环保总局的整改通知。尽管这个通知对他来说并不突然,但还是让他喟然一叹。
  山西晋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个化肥厂,2004年上马了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工程(简称1830项目)。在当地,甚至有人直接把它叫做1830化肥厂。
  从晋城市区到煤化工所在地的巴公镇,让人记住的只有一路的烟尘滚滚,一辆又一辆的运煤车,和那些被运煤车压的崎岖不平的街道。
  “肯定按照要求整改,用不着到四月底,三月我们就会完成。”赵拴炉操着一口山西话对记者说。
  透过赵拴炉办公室的窗子,可以看到一大片空地,那是给二期工程预留的一块地,整改不合格,那块地将一直空下去。
  “三宗罪”
  早在去年12月的时候,赵拴炉就知道自己要面对这样来自全国的责难。
  “那时候环保总局就说要通报全国,我说那就通报吧”,但是2月5日之后,赵拴炉办公桌上的电话不断响起还是让他觉得焦头烂额,“都是来问这个事情的,原来是没想到有这么大的影响的”。
  2月7日,晋城市环保局的局长带着数个副局长冲进了赵拴炉办公室,通知下达之前,晋城市环保局对于煤化工上了环评黑名单的事情仍然一无所知。因为晋城煤化工的1830项目,最早的审批是1990年代,要由国家计委来直接管,环境评估和监督也是由国家环保总局直接管理,这也是此次被列入黑名单之后,晋城市环保局并不知情的原因。
  “大概是去年11月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给我们出具了一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负责该厂环境保护工作的杜荫全抖落着手里一本厚厚的文件告诉记者,那时候化肥厂就知道有些指标没达到环评要求。
  从环保总局公布的资料看,晋城煤化工主要有三宗罪:一是工厂试生产后配套的渣场未完全落实环评要求(无拦渣坝、防渗漏措施和渣场下游水质监测井);二是全厂COD、氨氮、石油类、SO2总量超标;三是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SO2、NH3超标。
  “后两项在通知没有下达之前,整改就已经完成了,”杜荫全介绍,“至于渣场的问题,的确是我们之前忽视了。”
  按照最初项目建设时环评机构———
  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最初做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来看,这个项目对于固体废物的处置,要设专用渣场。但是,据介绍,试生产期间的炉渣,一部分做了二次利用,一部分被卖到了砖厂,还有一些炉渣被用来填坑平整道路了,最后的被运到了渣场。不过,这个渣场并没有按照《报告书》要求的建设。
  而在2000年之后上的同等规模的项目,就只需要省级审批,环境评估也就相对宽松。所以其他的几个企业尽管处理得还不如晋城化肥厂,也并没有进入国家环保总局的法眼。
  尽管如此,让晋城这些化肥企业忽视渣场的建设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这些炉渣并不会成为污染源。
  《环境影响报告书》里的一段也从某种程度上证明了他们的说法:“对晋城无烟煤产生的灰渣检测结果表明,其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的浓度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的鉴别标准值,为无危害性的一般性固体废物。”
  由此,对于以往一年半违规操作的补救措施,流散在外的灰渣因为其无危害性,无需追回。
  “但我们对于渣场的进一步建设的方案已经通过,投入了120万元,3月底就可以完成。”
  赵拴炉对于被通报全国还是觉得非常不光彩,“这让我们只能更严格的按照标准去做”。
  无法承载的将来
  从单个企业的污染给一个地区造成的危害来看,与去年年底的松花江污染和珠江污染相比,晋城煤化工存在的问题似乎不值一提。而作为整体性行业中的一个单元,给地区环境带来的压力,很可能被无限放大。
  1999年晋城煤化成为晋城第一家能够生产大颗粒尿素的企业。2004年1830项目试生产的时候化肥业已经成为了晋城力主发展的支柱性产业。煤化工的毫发都可以预示晋城化肥业的前景。
  一直以来,晋城是全国最大的无烟煤产地。全市一半以上面积含煤,占全国的无烟煤产量的四分之一。
  而生产尿素的化肥企业,都是以无烟煤、石油、天然气作原料,其中以无烟煤作原料的占到了近三分之二。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以石油为原料的化肥企业已经失去市场竞争力,而以天然气为原料的企业由于距气源地较远竞争力明显不足。
  以煤为原料的化肥企业发展前景日益看好,这成了晋城发展化肥业的重要的契机。
  目前全国50%的化肥企业依靠晋城供煤。与其给别人供煤,不如自己生产。有人甚至直接说这就是建在煤堆上的化肥厂。
  因此,山西省政府和晋城市政府的规划中,都力主发展煤化工产业,晋城直接提出来要把化肥业作为支柱性产业来发展。晋城市政府也与中石化集团达成意向,力图打造600万吨大化肥生产基地,把晋城建成为全国最大的高浓度氮肥基地。
  “晋城确实具备了发展化肥业的条件,这也会列入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山西省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研究员、山西省化肥协会秘书长李三文告诉记者。
  尽管煤炭资源丰富,但是晋城不得不面对另外一个现实———水资源匮乏。
  数据表明,山西省是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排在全国之末,晋城虽然在山西省水资源占有方面占据中游水平,但水资源仍然匮乏。
  据了解,晋城市河水年利用率仅为7%。晋城市地下水年开采量已达1.79亿立方米,其中包括采煤排水0.64亿立方米。开采地下水量过大,导致晋城地下水位急剧下降。
  “为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生存,必须对此严格限制,否则今后将付出更大代价。”当地的水利专业这样呼吁。用水难题无法解决,排污也成晋城的心头之痛。
  “我们是巴公镇污水处理厂的第二大股东。”离开晋城的途中,山西晋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指着一个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对记者说,作为行政指令,晋城市政府要求在巴公的每个化工企业都必须投资。
  然而,从事环保工作的人知道,由于生产工艺落后,化工污水很难处理,即使做到达标排放,370万吨化肥耗水所形成的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轻视。



 浙江半山电厂:噪声92分贝的“蓄电池” 

  记者 刘华 杭州报道
  
  “在你耳朵边放爆竹,你睡得着吗?”自从2005年春半山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点火试验以来,平安桥村朱家坝农居点70多户居民的清梦被彻底搅扰。
  
  2月8日早晨6时许,望着“邻居”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冷却塔冒出的腾腾蒸汽,杭州拱墅区康桥镇平安桥村村民老张喋喋不休。他一边抱怨这个天然气电厂噪声扰民,一边称赞国家环保总局“好样的”。
  而半山电厂副总经理蔡志平则向本报记者表示,国家环保总局的处罚“不严谨”、“依据不足”。他说,“环保总局新闻通稿说我公司‘一号机组2005年5月19日试运营发电’,而该局处罚通知书却将这个时间改为8月1日;另外,它要求我们限期改正却没有标明期限,让人无所适从。”
  “我们支持总局的处罚决定。”浙江省环保局宣教中心负责人黄女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该项目由总局直接审批立项,现在处罚措施也是它作出的,该局不了解具体情况。
  噪声92分贝的“蓄电池”
  “在你耳朵边放爆竹,你睡得着吗?”自从2005年春半山电厂天然气发电项目点火试验以来,老张一家的清梦被彻底搅扰。
  老张家位于平安桥村朱家坝农居点,这里共有70多户居民。老张家靠近农居点东侧的简易马路,它同时也是宽约十米的平安桥河堤,对岸就是电厂三米高的围墙。
  在这道围墙里面,半山电厂的高炉巍然屹立。这座号称全国最大的天然气发电项目,由华电集团与浙江能源集团合资40多亿兴建,其注册资本10亿元,两大股东分别持有64%和36%的股份。该项目于2003年底动工,设计为3套39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循环发电机组。
  2005年6月,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一号机组(39万千瓦)成功并网发电。到当年12月,三台机组全部投产。目前,其装机容量共117万千瓦,计划发电量达40亿千瓦时,相当于杭州一年用电量的八分之一左右。
  “该项目就是杭州的‘蓄电池’。”电厂综合办主任程刚介绍,去年杭州市用电量突破300亿千瓦时(度),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由于市区缺少大型发电厂,供电基本依靠“外援”,在电力紧张时往往拉闸限电。而在该项目正常运营以后,这种情形有望缓解。
  不过,平安桥村村民则更关心噪声问题。去年以来,杭州市环保局拱墅分局进行跟踪监测发现,一号机组冲管点火阶段噪声扰民情况严重:厂界噪声为92分贝,夜间为63分贝左右。
  而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厂界及其所在区域均应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的噪声标准。
  2005年12月16日,环保部门再次监测结果显示,仍然有7户民居噪声超标。
  “我们对这次处罚保留看法”
  “我们承认存在问题,已经着手整改了。”蔡志平咬着金黄的小烟嘴,一字一顿的说。
  蔡志平表示,当初核心生产环节选址不尽合理———该电厂东邻杭州城北主干道拱康路,其余三面皆为错落有致的商务楼及民居。考虑到该项目将沿街架设6条22伏高压输电线路,为了安全起见,最终决定将其重型燃机设备装置在厂区西端小河边。然而,噪声扰民却成为不争之实。
  最近,蔡志平委托北京绿创环保设备公司为其设计了合金钢结构隔离墙,将沿河竖立一道84米长,16米高的巨大建筑,借以有效降低噪声污染。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
  “我们支持环保事业,但我们对这次处罚保留看法。”蔡志平表示,2005年5月19日该工程一号机组仅为点火试验,没有发电投产。况且,从去年10月至今,由于杭州工业用天然气供应不稳定,该公司的燃气轮机已停止运转。
  对于环保总局“(半山电厂)未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试生产就投入试生产”的处罚措辞,蔡志平耿耿于怀。他说,“一号机组只能算是一个车间,车间试生产也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按照项目验收的标准来审查吗?”
  而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2月7日,省电力公司已致函半山电厂,建议该公司以“缓解华东地区电力供应持续紧张的严峻形势、改善华东电网的电源结构”之大局为重,配合环保部门积极整改。
  蔡志平不无忧虑地说,一旦该项目暂停下来,该公司每月高达300万元的贷款(本息合计)将成无米之炊;而按照业界约定俗成的“照付不议”规则,即使停产该公司也得向供气单位支付巨额费用,这样势必令其雪上加霜。
  

 “关键是建立环境管理激励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 
  
  见习记者 王娜 北京报道

  《21世纪》:现行的环保体制中,环保总局和地方在环保监管上如何分工?
  毛寿龙:目前,环保总局掌握法规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地方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是行动解释权在地方,因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地方环保部门的人、财、物资源都来自地方政府。
  环保总局制定规则,行动的资源和组织都是在地方。所以,每次环境安全大清查,基本上都是以自查为主,环保总局抽查、查到的概率极小。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就会把环境放在一边,这是现行环保体制所决定的。
  《21世纪》:在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中,地方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无权让违规企业停产,连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都要通过当地政府来下达。而地方政府又往往为了追求GDP,而牺牲环境,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毛寿龙:在推动经济发展拉动GDP上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但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想尽办法帮助税收大户企业在当地落户;解决了就业,公众也满意。这就可能出现问题:由于省部级领导干部平均三年就要调动,地方政府难免会有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行为。
  过去环保部门做的是帮助企业获得合格评估结果的工作,而不是执法监管,但是现在随着企业民营化过程,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慢慢出现分歧,问责制的强化使政府官员逐步具备管理的动力。因此,把环保作为辅助工具来看待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各级政府环境管理的激励机制。
  《21世纪》:在地方环保系统和学术界对环保体制改革的提议中,“垂直管理”的呼声最高。在《2006年全国环保工作要点》中也提到,积极探索实施设区城市垂直管理体制。您对未来环保体制改革有哪些建议?
  毛寿龙:简单的谈垂直管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使地方政府认为自己没有保护环境的责任。由市级到区县级进行垂直管理,是有利于环保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的,但要因地制宜。
  2005年环保总局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理顺“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关系。环保总局提出绿色GDP和建立公共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实际上是对垂直管理呼声的一种回应,也是在现有体制框架下的权衡。环保风暴触动诸多利益群体,环保部门必须借助一定的外部力量。公开信息、处罚曝光比罚款意义大得多。




  济南裕兴的一年:4000万利润4000万治污 

  记者 王法争 济南报道
  
  就整个行业而言,企业每生产一吨铬盐,上缴国家的税费不到500元,而治理由此产生的三吨铬渣却需要花费1500元。因此,铬渣的治理一直困扰和阻碍国家铬化工行业的发展。
  
  “我们不接受采访。”2月8日上午8点,济南裕兴化工总厂(下称“济南裕兴”)办公室一位张姓负责人向记者下了逐客令。济南北郊的小清河岸边,济南裕兴厂区机器轰鸣,但办公楼里却冷冷清清。
  “这次济南裕兴因‘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被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济南市环保局将督促裕兴尽快拿出方案,落实总局的要求,消除环境隐患。”济南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副主任臧文海说,济南裕兴一直以来都是各级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单位,该局平均每两天就要到现场检查一次。
  污染价高而不治
  臧文海将济南裕兴这个治污老大难称为“历史遗留问题”。
  济南裕兴始建于1919年,因为当时小清河尚能航运,为了交通方便,就把厂址选在济南市除黄河外惟一入海的小清河边。1950年,裕兴率先在国内生产铬盐,是国内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而正是这个全国第一,让裕兴上了环保总局的“黑榜”———每生产一吨铬盐将产生三吨很难处理却又危害极大的铬渣。
  资料显示,环保总局这样描述济南裕兴存在的问题:“存放有历年来积存的铬渣20多万吨,每年又新产生铬渣8万吨。无任何防渗、防扬尘措施,已对地下水及小清河造成了污染,应急预案未涉及铬渣外渗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品。”
  一位环保专家告诉记者,铬渣中的水溶性六价铬被认为是对人体危害最大的8种化学物质之一,为国际公认的3种致癌金属物之一。当铬渣在露天堆存时,经长期雨水冲淋后大量的六价铬离子随雨水溶渗、流失、渗入地表,从而污染地下水,也污染了江河、湖泊,进而危害农田、水产和人体健康。六价铬离子对人体健康的毒害很大。它的化合物具有很强的氧化作用,对人体的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黏膜都有危害。更甚的是,铬有致癌作用,致癌部位主要是肺。
  但是,就整个行业而言,企业每生产一吨铬盐,上缴国家的税费不到500元,而治理由此产生的三吨铬渣却需要花费1500元。因此,铬渣的治理一直困扰和阻碍国家铬化工行业的发展。
  济南裕兴的一位中层对记者说,由于环保问题,同行业的长沙铬盐厂2003年12月被正式关闭,2004年1月重庆民丰农化老生产线停产,河北井陉和山西大同的铬盐厂也已于2004年停产,云南楚雄铬盐厂等也因环保问题,处于停产状态。裕兴之所以能够维持生产,是因为创造性找到了一种利用钛白废酸和硫酸亚铁还原铬渣的方法,而钛白废酸则是济南裕兴另外一种主打产品钛白粉的副产品。
  利用此技术,“到现在已经有50万吨铬渣被处理掉了,不然现在裕兴的整个厂区将被铬渣占据。”臧文海说,济南裕兴这次被挂牌督办,是因为对以前积累下的铬渣处理起来还需要时间。
  济南裕兴年末搬家
  作为中国重要的无机化工生产基地,济南裕兴一直顶着小清河流域重点污染企业的帽子。但由于企业效益一直不好,拥有3000多名在岗职工的裕兴一直没有被叫停。而自2003年年初被划到央企中化集团下属的中国蓝星以来,济南裕兴效益好了很多。于是,济南市环保局觉得到时候了。
  仅2004年一年,济南市环保局就不分节假日,共对济南裕兴进行了近60次现场检查,7次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当年的环保信用等级检查考核中,济南裕兴被评为D级(环保信用差)。
  2005年4月9日上午,济南市环保局对裕兴排放污水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两个排污口污水排放均超标,其中东排污口的污水PH值小于1,呈强酸性,严重超标。之后,山东省开始介入,一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随之下发。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现在济南裕兴生产的利润几乎都投入到了污染治理中去了,以2004年为例,当年共实现4000万元利润,当年的环保投入也在4000万元左右。
  内部人士透露,这次裕兴登上“黑名单”,与去年年底的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安全大检查不无关系。当时,第四督察组来到山东,对“危险废物管理以及化工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订和实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等进行了检查”。“当时督察组就不太满意。”其时陪同检查的一位环保系统的干部说。
  2月7日消息通报当天,济南裕兴高层召开办公会议,商讨如何贯彻落实环保总局提出的督办要求,具体整改措施尚在制定之中。
  根据要求,裕兴需要在铬渣场上方搭建钢结构玻璃瓦遮盖篷,在铬渣场周边建筑围墙及倒流明渠,并加快实施铬渣湿法解毒处理项目。
  据济南裕兴主管环保的副总潘向雷对本报记者介绍,对铬渣场防渗等早就开始采取措施了,有了环保总局的督促将可以加快进度,而遮盖篷的加盖还需要一段时间。
  济南市发改委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彻底消除裕兴这个污染大户的隐患,使其原离水源和居民区,济南市政府已经正式决定,将把裕兴化工总厂搬出市区。“当年与北京蓝星公司谈判时就已约定,在合作方案中有这么一条,对裕兴化工的土地济南市将以等值回购方式解决。”
  济南方面也承诺,企业尽管归了蓝星集团,但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搬迁工作要全力给予支持。目前,裕兴的新厂址正在挑选之中,济南市为其设定的时间表是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搬迁任务。
  

  湖南株化:问题最多,投入最多
   记者 夏晓柏 长沙、株洲报道
  
  湖南环保系统一位资深人士坦言,“庞大的规模和显著的作用,以及还在盈利的形势都决定了株化的治理污染还会继续。”
  
  “这里可是在全国排得上名的重点污染地区。”在前往株洲市清水塘地区的的士上,记者听到司机这样的“导游”词。
  的确,株洲市(石塘区)清水塘地区现有各类冶炼、化工企业108家,每年排放工业废气277亿立方米,占株洲市排放总量的72%。
  1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公示,在全国范围内,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其中,大型国企株化集团被列入11家挂牌督办的污染企业名单,成为湖南唯一上榜企业。  
  大力整治株化
  株化集团污染问题的高光暴露,源于两年多年前环保总局的重点巡视。
  2003年9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带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督察组现场突击检查了株化集团。
  其时媒体披露,株化集团年排污水1500万吨,废气47亿立方米,是株洲市最大的污染源。是次突击检查中发现,该集团公司的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分厂的污水处理站停止运行,高浓度酸性废水直排湘江,其中重金属、总砷的最高时分别超标14倍和20倍。
  同时,督察组在清水塘工业区污水沟排入湘江处看到,散发着刺鼻气味的黑水滚滚流入湘江,在汇合处形成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据技术人员介绍,该股污水的总量每天约有10万吨,汇集了该工业区内株洲化工集团、株洲冶炼厂、湘江氮肥厂等几十家大中型污染企业的污水。经现场取样监测分析,主要污染物全部超标,对下游饮用水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从这次潘岳副局长来了以后,我们震动很大,治理污染的投入一年比一年大。”株化集团宣传部赵桂秋部长回忆说。
  2005年12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安全大检查第二督查组来到株化集团现场监测,株化集团确认:废水总排口COD排放超标1.86倍,总砷超标10.6倍。
  “这是偶然现象,我们治理后,自己监测一直是正常的,那次是因为公司从郴州买进的矿石含砷过量,这个矿石用完了,废水指标就正常了。”株化集团环保部钟细斌部长向记者解释。
  按照要求,株化集团必须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12月16日,株化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侯清麟主持召开了落实督查意见的专门会议。12月23日报告出炉,将专家交待的隐患和问题逐一提出改正或改进措施,并分解到中层以上干部承包负责。
  治污任重道远
  株化集团建于1956年,1997年12月以原株洲化工厂为母体改制而成,是湖南化工行业最大的国有独资公司。株化集团现有资产总额21亿元,年销售额达20亿元、年利税达1.7亿元、年利润达1亿元。
  因此,2004年,公司被列为湖南省“十一五”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标志性企业和省优势企业。
  “问题最多,投入最多”。这是业内人士对于株化集团治理污染的总结性评价。
  赵桂秋主任介绍,株化集团每周的集团办公会,第一件事就是议环保问题。
  “公司不断加大投入,到目前为止累计完成80多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环保投资1.5亿元,整治了一大批老污染源。”侯清麟宣称。
  株化集团透露,与两年前相比,公司污染物年排放量下降了3万吨,污染物排放综合达标率较两年前提高了30%,实现了主要污染因子基本达标排放。
  但就在这些利好消息广而告之时,仍有为数不少的株洲市民鲜有笑容:“你去株洲最集中的排污口霞湾港看看,五颜绿色的水散发着刺鼻的怪味,污染还很严重。”
  湖南环保系统一位资深人士坦言,“庞大的规模和显著的作用,以及还在盈利的形势都决定了株化的治理污染还会继续。”


  甘肃兰维:谁为治污买单? 

  记者 张立伟 兰州报道

  省市人大、政协、政府频繁提出整改要求,省市环保部门也相继多次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企业也拿出自己的整治方案,但是,没有人买单。
      
  2月8日中午,大雪纷飞的黄河岸边,相隔几十米的两个排水管热气腾腾地向黄河排水,倾泻而下的水无色无味,但是排水口下方的鹅卵石却又黑又粘。
  20米外的一堵高墙内,就是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简称兰维),该公司废水污染黄河在兰州几乎无人不知,因为它位于为180万人口供水的兰州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离二级水源保护地只有2公里,严重威胁兰州市民的饮水安全。
  该公司负责生产、环保方面的李副经理告诉记者,在前一天(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的实施挂牌督办企业名单中,兰维公司排在第一位。
  在环保总局网站上,该局认为兰维无任何环境应急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有近1万多吨的碱性废水不明去向,3000吨高模量聚乙烯醇纤维项目未进行“三同时”验收等。
  勉强生存的兰维
  兰州在计划经济年代设立了较多的重工业,1971年成立的兰州维尼纶公司是其中之一,是西北唯一一家集冶炼、化工和化纤为一体的企业。
  这是一家典型的国有企业,有自备的电厂、水厂、医院、学校等,并为附近的新城镇、部队、铁路等几万人口提供自来水。该公司年生产电石4.5万吨,聚乙烯醇2万吨,醋酸乙烯2万吨,高强高模5000吨,并年创汇1000多万美元,这些都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
  兰维的排水口有4个,其中一个排放生活废水。兰维提供的资料显示:10号口为工业清洁水,年排放量428.5万吨,11号口为工业废水,经公司污水厂生化处理后排入黄河,年排放量123万吨。电厂排污口,年排放量6.3万吨左右。据悉,该公司每年排污水570万吨。
  记者现场察看了该公司的污水处理场,有几个1970年代建立的电石渣浆自然沉降池,2002年建立了2个浮流式沉降池。“当时设计的日处理3000吨,现在早已经超负荷,实在不行我们就外排,这个我们承认。”李副经理说。
  化工废水先进入两个水池,然后进入以生物氧化方式处理的两个曝气包,这套系统建立于1979年。但是记者发现,化工废水竟然无色无味,与记者在黄河排水口发现的情况类似,而两个池子里的水则黑乎乎的,味道刺鼻。随行的兰州市环保局污控处人员刘立华告诉记者,化工废水一般味道很大。另一套接触氧化处理设备则建于1986年,在1997年改造使用。
  “1980年代建立的污水处理设施,一直没有进行改造。但是国家的环保标准多次提高,这些设备不能满足目前的环保要求。”刘立华说。去年12月31日,环保总局安全大检查,认为环保设施老化,该企业污水处理不稳定。
  兰维不仅污染黄河,其落后的敞开式电石炉,对环境影响也很严重。兰维每年要向附近三个村子补偿4万元,当地村民告诉记者,靠近企业的村民受污染比较严重,电石的味道刺鼻。
  寄望中央财政出钱
  环保总局在其公告中要求,兰维公司必须建设年节水1000万吨的废水资源化项目,实现85%的废水循环利用率,预期减排COD400吨/年;制定和落实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共需投资4985万元。
  “这几年,省市人大、政协、环保部门多次提出要求兰维厂进行治理。”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淑霞告诉记者,“企业拿出了比较好的方案,但是没有资金实施。”
  “我们认为黄河兰州段治理应该通盘考虑,对80多条洪道彻底治理,建设8座污水处理厂,根据目前兰州市的实际,市政府制定了投资65.66亿元水污染防治项目,上报给国家环保总局和发改委,希望能够纳入国家的十一五规划,获得国家支持”。李淑霞说。
  兰维在2003年开始研究“1000万吨水资源节约利用项目”。一般废水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兰维只有30%。2004年9月,该项目在甘肃省经委论证立项,上报给国家发改委,“但是没有批准”,李淑霞说,“今年又上报给了发改委”。据悉,现在该项目拟定的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自筹1500万元,希望国家支持贷款3500万元,这个项目原计划需要1亿元投资。
  西新线工程
  记者采访发现,各级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都在履行自己的职责。省市人大、政协、政府频繁提出整改要求,省市环保部门也相继多次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企业也拿出自己的整治方案,但是,没有人买单。
  由于兰维对兰州市饮水安全形成威胁,因此,一个不需要多少投资的新方案最有可能在今年实施。
  在兰维附近,原有一家为兰州市提供液化气的煤气厂,为了防止废水污染黄河并威胁兰州市取水安全,兰州市建委在西固区到新城镇沿黄河修建了一条公路,公路下面是排污管道,将煤气厂的废水由新城镇越过自来水厂取水口,在黄河西固区段排放。由于引入天然气,2001年煤气厂停产,西新线排污管道闲置。
  2004年,甘肃省政府计划将兰维公司的废水和附近的国营471厂、504厂生活污水纳入西新线排管道,计划2005年完成,但目前尚未动工。2006年1月20日,甘肃省“两会”的最后一天,兰州市和甘肃正政府签订了限期治理的目标责任书。
  “如果决定了接口位置,西新线工程将马上实施,大约花费200万元。”李副经理告诉记者。但一位政府部门官员说,“虽然政府要求将三家企业的废水利用西新线外排,但建委不同意,因为当年的西新线是建委贷款建设,如果利用,就要收费,这三家又不想交钱。”该工程准备今年3月动工。
  但是这一做法只能避免兰州市饮水不受兰维废水污染,如果不从企业排放源头治理,仍将继续污染黄河下游水质。
  兰州市也表现出了对上游青海省的不满,由于青海省会西宁所依赖的水源和排污水道湟水被青海省环境质量公报确定为劣五类。“青海在湟水边上正建立工业园,一些化工、钾盐、皮革、造纸等重污染项目投产,严重污染了湟水,甘肃省极力反对这些项目,因为湟水流入大通河后汇入黄河。”一位官员说,“我们今年将在两省黄河交界处建立一个自动监测站”。

辽宁新巨浪:停产,在供暖期结束之后

记者 唐度 辽宁丹东报道
  
  去年11月提出三套解决方案:一、立即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备;二、新巨浪今后不再从事制浆生产,直接购买纸浆造纸;三、企业整体异地搬迁改造。丹东市环保局局长于连生认为,异地重建最有可能是最终的选择。
  
  辽宁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的厂区距鸭绿江只有两三百米,围墙东侧紧邻一条宽约20米,已经被冰雪覆盖的小河。一夜风雪过后,河床白茫茫一片,只有西侧岸壁上一个凸出的排水口下,延伸出一条两米来宽的黑乎乎的污水带,蜿蜒伸向南面不远的鸭绿江。
  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在名单上位列第六。
  清晨,排水口锈迹斑斑的铁皮封盖自然封垂着,一墙之隔的厂区内,挺直的烟囱和低矮的车间,依然雾气蒸腾。
  “他们每天开闸排水两三个钟点,这么粗的管子,你说得放出多少毒水来。”2月8日,开出租车的董师傅指着一人多粗的排水口告诉记者,他家就在这条河东岸的小区里,每次这里一开闸,“两里地之外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中药味。”
  历史欠债
  新巨浪的前身是有着80年历史的丹东造纸厂,与鸭绿江造纸厂并列,一直是丹东市造纸企业的龙头厂家。鸭绿江造纸厂在此前已经破产关闭。
  2004年年底有消息称,美国国际纸业集团有意在丹东投资建厂。为此,丹东市政府加快了丹东造纸厂的国企转制步伐。据新巨浪提供的材料,转制前,丹纸已经连续20年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05年3月末,企业负债已达3.55亿元,净资产为负1.6亿元。去年3月26日,作为丹东市支柱企业之一的日林集团投资组建了辽宁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整体收购丹东造纸厂。
  新巨浪2005年底提交给省、市两级环保局的一份汇报显示,早在转制之前,该企业就一直是丹东市的“排污大户”。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2000年,工业企业要完成“一控双达标”。当时,丹东造纸厂无法完成这一指标,经当地政府和辽宁省环保局协调,将丹纸达标排放限期延至2002年底。
  三年过去了,这个目标依然遥不可及。丹东市环保局局长于连生认为,主要原因是设备老旧,环保设施配套基本付之阙如。从新巨浪的报告显示,当前该厂环保设备“除白水回收能发挥作用外,其他均不能适用。中段水一期工程虽已完工,但设备根本未到位,不能及时完善,且处理能力不足”。
  据于连生介绍,2002年辽宁省第九次党代会期间,当时参加会议的丹东市委书记,以及市长姜作勇特地让于连生去沈阳,谈妥了一笔50万美元的世界银行提供省环保局的环保资金,投入的项目就是丹东造纸厂中段水处理工程。“但这笔钱被当时丹纸的一把手贪污挪用了四分之三,只有100万元人民币左右被投入到工程上,挖了两个大池子,机器设备一套都没有。”于连生说。
  停产的两难
  在市环保局办公室,刚刚请示了主管副市长意见的于连生局长肯定地对记者表示:“至少在取暖期结束之前,新巨浪不会停产。”丹东的法定取暖期截至4月15日,“但由于今年气候反常,这个日期很可能会有所延迟。”他说。
  在去年11月11日提交给市政府的一份报告中,丹东市环保局称:新巨浪“至今仍未能实现达标排放,一直是省环保局重点督办项目,也是我市工业企业污染大户”。
  该报告显示,新巨浪的“COD(化学含氧量)月平均浓度2130mg/L,最高值在4000-5000mg/L,每天排放废水2万多吨,对鸭绿江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这个结论与国家环保总局在此次通报中透露的信息基本相符。
  丹东市环保局提交这份报告的起因,是去年11月辽宁省组织的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11月7日,省检查组对新巨浪进行了现场检查,当即明确要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接收处罚并缴纳排污费,实现达标后再启动生产”。
  “但新巨浪的停产不仅仅牵涉到一个企业。”于连生局长对记者表示,目前最棘手的是周边居民的供暖问题。丹东市的城市居民供暖主要依靠城区的三大热电厂,其中之一就是新巨浪的电厂,依靠新巨浪供暖的住房面积达30多万平方米。
  “省检查组的意见是马上停产,不管转制情况进展如何,都要达到达标排放。但要企业停产整治,肯定要把电厂也停了,不然企业损失更大。”丹东市环保局主管环评工作的刘长宏副局长说。
  12月9日,省环保局向丹东市政府寄发了《关于建议对辽宁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治理的函》。在这份公函的批示中,赵长富副市长“建议尽快研究处理”;主管工业经济回育波副市长则强调,“巨浪目前马上停产,还涉及到市民供暖问题,且巨浪目前50%吃木浆,制浆和污染下降了50%。我的意见是,待明年取暖期后再停产改造”。
  异地迁建?
  其实,对新巨浪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倾向是一致的。
  在去年11月由回育波副市长召集的专题会议上,新巨浪、市环保局、市经委研究后,提出三套解决方案:一、立即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备;二、新巨浪今后不再从事制浆生产,直接购买纸浆造纸;三、企业整体异地搬迁改造。
  在新巨浪提交的汇报中,污水处理设备投资所需金额大约为6000万元。这个数字与日林集团当初同意接手该企业时,市政府关于“再投入500万元,即可完善中段水一起工程”的承诺差距明显。
  新巨浪提出,基于现有环保设施水平,即使进行一定程度的完善后,“只能是部分达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们希望,“考虑到企业刚刚转制,资金非常紧张,请省市环保局同意企业边生产边治理,利用二至三年时间维持生产,待美国纸业来丹投资建设新厂,将丹纸迁出市区,可以全面实现环保达标。”
据市环保局办公室刘主任透露,新巨浪年前已经向省环保局提交了汇报,但至今尚未得到答复。而据于局长透露,国家环保总局的通报公布之后,他们立刻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当天下午,有关市领导召集环保、经委等部门研究具体应对事宜。于连生认为,异地重建最有可能是最终的选择。


“这些工厂不是个体性地制造环境灾难” 

  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易明:

  记者 刘波 北京报道

  去年底哈尔滨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易明(Elizabeth Economy)博士在《时代周刊》上撰文《哈尔滨的教训》,认为此事为中国敲响了警钟,如果不在环保方面进行改革,不仅危及中国数千万居民的生活,甚至会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发展。易明是美国著名的中国环境问题专家。
  在中国新一轮环保风暴刮起之际,2月7日,易明接受本报专访,谈及环保总局近期采取的措施、中国环保制度体系等问题。
  《21世纪》:你如何评价环保总局近期采取的整治措施?应该从哈尔滨事件中吸取什么教训?
  易明:哈尔滨事件激发了对环保更大程度的重视。然而,真正的问题是使数十万工厂的行为方式发生改变,这些工厂不是个体性地制造环境灾难,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给中国造成了一种系统性的环境危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环境问题,必须给人们必要的激励,促使他们正确行事。这样做的途径有很多,如提高水价和能源价格来鼓励节约与有效利用,更好地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以及加强法治,使官员更加负责等。
  《21世纪》:你如何评价中国环保机构的工作?中国的环保体制应当如何改革?
  易明:在和中国最高环境机构———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打交道的过程中,他们的智慧和负责任的态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但是他们掌握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资金资源,都远远达不到必须的水平来解决其面临的挑战。在美国,仅在纽约市区的环保署,我们就有超过6000名员工,这还不包括区域和地方性的分支机构。而在中国环保总局大约只有300名专业的全职员工,这些人要满足13亿人口的需求。
  另外,地方环保局的人员薪酬、办公设施等都仰赖地方政府,这种状况给各种各样的干涉与腐败行为提供了便利。如果从国家环保总局到地方各个环保局能够建立垂直、单线的权力结构,将会更好。
  《21世纪》:环保总局对环保信息的及时通报作出了要求,信息透明的重要性何在?
  易明:信息透明对环境保护绝对重要。除非一开始就能够对形势做出准确的评估,否则我们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没有准确的信息和开放的信息传播渠道,就无法推动人们做出长期的努力。
  《21世纪》:有时过度环保会妨碍经济,如何在环保和经济增长之间取得平衡?
  易明:实际上,以有利于环境的方式行事可能会带来更高的短期或预付成本,但就长期而言必然是有利可图的。想象一下,如果工厂和地方当局从一开始就修建和使用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而不是把污水直接倾泻到河流里,中国会变得更好。现在政府将不得不花费数十亿美元进行清理和保障这些措施的实行。而且,环境问题正开始损害经济增长,在中国一些地区,或者是工厂一连几天没有足够用水来维持生产,或者沙漠化迫使人们迁移,或者污染造成的疾病使人们体弱无力工作。所有这些都是没有正确平衡经济发展和环保所带来的隐蔽成本。
  《21世纪》:你如何评价中国政府近期的一些举措,如提高能源效率、绿色GDP、发展可再生能源等?
  易明:这些都是很重要的提议,希望政府能够成功。真正的挑战是,将值得高度赞颂的目标落实到具体有效的政策操作上。
  《21世纪》:中国环保工作主要还是由政府主导,如何吸引更多私人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环保?
  易明: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鼓励产业界、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更多参与其中。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如能完全执行,将很好地证明,政府真诚地希望公众参与。如果人们得不到受到保护的安全感,就不愿意投入到改善环境形势的努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