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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3日,安顺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煤矿矿井废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对17家煤矿企业下发限期治理通知,全市煤矿矿井废水污染治理全面启动。各县区环保局(分局)、煤炭局负责人以及17家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煤炭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近年来,随着煤矿数量和煤炭产量的增加,矿井废水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据统计,现全市矿井废水年涌水量3293.7万M3,由于投入不足,同时有关部门在发放煤矿生产许可证时未执行环保前置审批条件,导致小煤矿投产时普遍未配套建设矿井废水治理设施,超标排放严重,污染水源、农田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投诉不断,有些甚至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是影响 “西电东送”工程顺利实施的潜在隐患。依法治理矿井废水,实现达标排放,是解决煤矿矿井废水污染的根本出路。
随着矿井废水污染投诉率的上升,安顺市环保局逐年加大对煤矿废水污染的查处力度,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进先进治理工艺,在2005年成功治理轿子山煤矿和永祥煤矿矿井废水的基础上,将煤矿矿井废水治理列为2006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点,对全市煤矿分期分批进行治理。此次煤矿矿井废水治理工作会议,要求首批治理的17家煤矿企业,必须在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监测验收,治理设施投入运行。
会议同时强调,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新建煤矿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法律规定;在建煤矿未办理环保审批程序的,必须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审批文件,已建成的煤矿必须完善矿井废水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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