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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环保局紧急出台5项举措保枯水期湘江水质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原文发布时间:2006-10-20  发布时间:2006-10-23
 
 

    目前,湘江株洲段水位接近历史最低水位,水体自净能力大幅减弱,为确保株洲、湘潭、长沙等城市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近日,株洲市环保局紧急出台5项举措,确保枯水时期湘江水质。

    株洲市环保局要求,各排污单位的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对不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必须自觉限产或停产;株冶、株化两大集团公司减产或限产,增加废水回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其他涉及镉、砷、铅等污染物排放,以及生产焦锑酸钠、氧化锌、炼铅、硫酸锌及回收铟的单位,必须做到生产废水零排放;市区所有洗水企业必须全面启用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生产或经营管理化学品的单位,对所有储存、输送、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池必须要有事故围堰,同时制定和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没有应急预案和措施的单位,必须停止生产和经营。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株洲市环保局近期将加大对辖区内各废水排污单位的现场监察和抽查力度,同时设立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和新老霞湾港、湘江株洲监测断面及株冶、株化、智成化工、昊华化工总废水排放口等定期检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