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反馈内容

  • 环境监管记录(1)
  • 年份:2018
  • 来源:关于“常州市嘉润水处理有限公司废酸储罐泄漏事件”的情况说明,武进区应急办,2018年8月6日
  • 违法事实描述:2018年8月6日8时18分左右,车间副主任钱鹏飞发现储罐区1号废酸储罐处有少量红色烟雾冒出,立即报告。8时52分左右,嘉润公司组织员工穿戴黄色防化服进行应急处置。9时30分左右,嘉润公司向废酸罐区投入片碱进行中和反应,现场冒出大量白色烟雾。9时37分左右,嘉润公司一名工人手持木塞子试图对废酸罐穿孔处进行堵漏,但未能成功。9时47分左右,嘉润公司安排停在厂区东侧的一辆槽罐车对废酸进行驳载,用泵将储罐隔堤内的废酸抽到槽罐内。10时10分左右,1号车间外雨水井口有大量红棕色烟雾冒出,10时20分左右,从1号车间内向外流出大量液体,井口的红棕色烟雾逐渐扩大。10时44分左右,废酸罐区内的废液漫过内部隔堤,向整个罐区漫延。10时58分左右,储罐区全部被红色烟雾笼罩,1号废酸罐泄漏量迅速扩大,嘉润公司无法处置,于11时11分左右报“119”。接到报警后,市区领导丁纯、史志军、梁一波、戴士福带领消防、环保、公安、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截止当日17时30分左右,市区环保部门对周边水质和空气检测,数据表明,污染已得到控制。
  • 违法事实产生的原因:1、盛装废酸的储罐材质与危险废物不相容。储罐罐体主要成分铁与废酸溶液中的硝酸等成分会发生多种化学反应,生成一氧化氮,与空气中的氧气进一步反应生成二氧化氮,在空气中呈红棕色烟雾(事发当日环保部门对事故发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监测的结果表明:大气中含有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当1号罐离地04米左右处发生轻微泄漏后,由于碳钢与废酸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泄漏孔不断变大。泄漏的废酸持续腐蚀2号罐体,造成2号罐底腐蚀泄漏。 2、嘉润公司未取得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废酸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未认定可以储存后接收废酸;未根据储存介质对储罐衬里使用乙烯基树脂防腐材料进行专业设计;储罐投入使用前,未经水压、电火花和耐温等试验,储罐防腐层质量无法满足储存安全。 3、防腐储罐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未经有资质单位安装施工,无交工验收、焊缝检测、储罐基础沉降观测等记录,储罐主体质量无法保证。 4、储罐区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在1号2号储罐相继泄漏后,废酸溢出隔堤四处流淌,造成事态扩大。 5、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装备配备不充分,未能对发生泄漏的废酸储罐内的物料进行及时转移。 综上所述,本起事故原因主要是嘉润公司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混乱,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废酸储罐主体及内衬防腐设计施工不规范,质量无法保证,未取得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废酸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情况下,未经认定接收储存含有废硝酸的废酸,导致废酸与碳钢罐体发生反应,释放大量氮氧化物(红棕色烟雾),造成废酸泄漏,企业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扩大。
  • 针对违法事实采取的整改措施描述:1、企业对事故受损厂房、储罐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现场设备逐步修复和拆除清理,避免发生后续灾害事故。 2、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 3、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

反馈来源

企业自主反馈,2023-09-19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