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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01
序号 记录来源 记录文号 记录年份 违法事实发生时间 违法事实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证明文件
1 行政处罚决定书(通02环罚字[2022]266号)等8个处罚决定,如皋市人民政府,2022-11-04
通02环罚字[2022]268号 2022 2022

你单位位于如泉市长江镇兴港西路39号,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你单位于202148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你单位需要开展如下自行监测,废气DA001:臭气浓度1/半年、氨气1/半年、硫化氢1/月、乙酸1/半年、挥发性有机物1/半年、非甲烷总烃1/月;废气DA002:丙醇1/半年、乙酸1/半年、硫酸雾1/半年、非甲烷总烃1/月;废气DA003:氨气1/半年、氯化氢1/半年、挥发性有机物1/半年、非甲烷总烃1/半年,废气MF0538:非甲烷总烃1/年;废气厂界:臭气浓度1/季度、氨气1/季度、氯化氢1/季度、硫化氢1/季度、非甲烷总烃1/季度;废气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1/季度;废水DW001: 悬浮物1/月、总有机碳1/季度、石油类1/月;废水DW002:化学需氧量/有水流动按日监测、氨氨/有水流动按日监测、石油类/有水流动按日监测。经查,你单位2022年未开展以下自行监测:废气臭气浓度1/半年、无组织氨气1/半年、硫化氢1/季度;废水总有机碳1/季度;雨水排放口石油类1/季度,在2022年已开展的自行监测中以下因子缺少频次:废气硫化氢要求1/月,实际至今仅开展2次;非甲烷总经要求1/月,实际至今仅开展2次。你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我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重新编制了2022年自行监测方案,严 格按照排污证要求开展因子、频次监测。



情况说明(1).pdf

排污许可证(副本).pdf

自行监测方案(备案)2022.pdf

2022-08【水、气、声】瑞佳.pdf

2022-8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检测报告(江苏宣溢环境科技).pdf

2022年9月【水、气】瑞佳新材料.pdf

2022年10月【水、气】瑞佳新材料.pdf

2022年11月【水、气、声】瑞佳.pdf

2022年11月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检测报告(江苏宣溢环境科技).pdf

2022年12月【水、气】瑞佳新材料.pdf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据此将该企业上述记录收录到蔚蓝地图数据库。

2023年3月,该企业与IPE取得联系,对上述记录进行沟通,并通过蔚蓝地图网站公开披露《情况说明》及整改证明文件(详见企业表现详情页面的“企业反馈”栏目)。

IPE积极评价该企业就过往记录与环保组织进行沟通。鉴于该企业依据GCA审核标准公开披露整改证明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IPE决定将上述记录从蔚蓝地图数据库前台撤除(在蔚蓝地图数据库后台继续保留);同时将审核报告通过蔚蓝地图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环保组织或社会各界希望反馈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任意页面右下角在线客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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